科大国创: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之补充法律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2-09-10 09:15:15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大国创与本所签订了《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委托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科大国创本次发行工作。

  本所律师已就科大国创本次发行出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现根据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以及科大国创截至目前的相关变化情况,本所律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补充或修改外,本所律师此前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仍然有效。

  除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简称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依据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2、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科大国创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科大国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所律师同意科大国创部分或全部在申报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按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科大国创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5、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本所律师主要依赖于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6、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科大国创为向特定对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因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以及有关事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1)结合电池研发团队的具体工作经历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存在侵现有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的风险、是否签署“竞业禁止”条款及相关应对措施;(2)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科大国创少数股东安

  徽金安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六安智联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六安智联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具体情况,少数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同比例增资,相关安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题1】

  (一)结合电池研发团队的具体工作经历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存在侵现有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的风险、是否签署“竞业禁止”条款及相关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研发团队成员填写的调查表、对发行人研发团队成员的访谈、发行人提供的相关研发资料、发行人电池研发团队成员的劳动合同、银行资金流水、部分团队成员原任职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周步清与原任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结合电池研发团队的具体工作经历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存在侵现有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的风险

  发行人电池研发团队成员为陆军、倪绍勇、谢勇刚、陈涛、刘建坤、周步清、余志刚、王甲乐、王文龙,该等人员的具体工作经历如下:

  1 陆军 科大国创中央研究院副院长 1993年7月至1999年2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实业总公司中佳光电仪器分公司微软部主任;1999年2月至1999年5月,任蓝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分析员;1999年6月至2020年11月历任科大国创系统分析员、架构设计师、技术经理、项目经理、高级咨询师、能源事业部咨询总监、交通事业部咨询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科大国创中央研究院副院长。

  2 倪绍勇 科大国创车-路-云协同技术工作组执行组长 2001年8月至2009年9月,任芜湖佳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8月,历任奇瑞公司商用车研究院副院长、乘用车研究院及旗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国际平台总监、凯翼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8月至2022年1月,任奇瑞新能源副总经理兼研究院院长;2022年1月至今,任科大国创车-路-云协同技术工作组执行组长。

  3 谢勇刚 国创能源总经理 2003年4月至2007年7月任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工程师、工程部经理;2007年8月至2010年9月任杭州菱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课长;2010年10月至 2016年 6月任德朗能(张家港)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任湖州百成新型电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任河南鹏辉电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 2月至今任国创能源总经理。

  4 陈涛 国创新能研究院院长 2012年7月至2014年5月,任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车辆电气部硬件工程师;2014年 5月至今,任国创新能研究院院长。

  5 周步清 国创能源研发总监 2002年9月至2010年9月,任杭州杭州菱日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德朗能(张家港)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研发高级经理;2016年 8月至2018年 6月,任湖州百成新型电池有限公司技术总工程师;2018年6月至2022年4月,任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国创能源研发总监。

  6 余志刚 国创能源工艺总监 2004年2月至2008年2月,任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机电工程部技术员;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杭州菱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课员;2010年 4月至2010年11月,任宜昌欧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工艺工程师;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德朗能(张家港)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产品工程课课长、生产技术部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湖州百成新型电池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工程师;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职于科大国创;2022年1月至今,任国创能源工艺总监。

  7 刘建坤 国创能源设备总监 2003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设备技术员;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任珠海汉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任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杭州菱日科技有限公司生技部课员;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任宜昌欧塞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工程课长兼环境工程长;2010年9月至2018年8月,任德朗能(张家港)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2018年9月至2021年7月,任河南鹏辉电源有限公司设备总监;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任职于科大国创;2022年1月至今,任国创能源设备总监。

  8 王甲乐 科大国创能源事业部副经理 2005年12月至2017年12月,历任科大国创能源事业部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科大国创能源事业部副经理。

  9 王文龙 国创新能储能事业部总经理 2006年5月至2012年9月,任安徽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安徽一天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 4月,任安徽南瑞继远电网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19年5月至今,任国创新能储能事业部总经理。

  发行人电池研发团队成员专业领域涵盖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工艺、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拥有电池研发、制造领域多年资深经历,专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BMS等电池系统产品的开发和制造,拥有丰富的电池产品实践经验。研发团队部分成员虽曾在其他电池制造企业任职,但发行人拥有相关技术储备和独立研发能力,相关研发团队成员主要利用其在产品研发、制造、工艺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支撑,不涉及研发团队在原任职单位形成的知识产权,具体分析如下:

  电池制造行业通常涉及电芯安全设计技术、电化学仿真验证技术、快充技术、正负极配方技术、电解液及添加剂技术、电池盖结构技术、电池材料匀浆工艺技术、电极涂布工艺技术、电池卷绕工艺技术、电极辊压工艺技术、电池化检工艺技术、电池管理控制技术等。电池制造行业历经多年发展,已形成了成熟的技术方案,本次募投项目电池产品生产制造涉及的基础方法为行业通用技术。

  发行人多年从事BMS等电池相关业务,对电池制造相关工艺、技术指标等已形成一定技术积累。在此基础上,发行人利用研发团队丰富的产品制造和工艺管理经验,选择行业内成熟的通用工艺技术,并向具有先进电池生产设备制造能力的专业设备制造商采购生产线,掌握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相关工艺技术。

  发行人利用研发团队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以及对产品原材料性能等的了解,选择适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正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等原材料,并经反复实验和测试,不断调整原材料种类和配比,从而形成优化产品材料配方。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已形成“正极核心导电网络构建”、“低温/快速充电石墨应用”、“超级低温磷酸铁锂电池”等技术储备,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技术支撑。

  (3)发行人已掌握包括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电路技术、电池管理系统驱动控制技术、电池管理系统检测技术、电池管理系统高压及绝缘检测技术、电池管理

  系统唤醒技术等多个电池管理方面的核心技术,形成了相关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也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和支撑,具体如下:

  1 ZL1.9 一种软包电池标准模块盒结构 实用新型 2015.12.30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4 ZL9.3 一种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壳体 实用新型 2017.03.30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6 ZL1.8 一种电池管理系统多通道唤醒电路 实用新型 2017.12.07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7 ZL7.6 一种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电压及温度采集线束检测工装 实用新型 2018.02.0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8 ZL7.8 一种电动汽车点火启动辅助装置 实用新型 2018.02.0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9 ZL0.3 一种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绝缘检测电路 实用新型 2018.07.10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10 ZL7.3 一种用于实现智能断路器单元结构的外壳 实用新型 2019.04.23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11 ZL9.X 一种用于电池管理系统的外壳 实用新型 2019.07.02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12 ZL0.6 一种电池绝缘电阻检测电路 实用新型 2019.07.23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14 ZL8.6 一种用于测试电池管理系统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9.08.2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20 ZL6.4 一种电池包热失控预警系统 实用新型 2020.04.29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21 ZL2.5 一种电动汽车蓄电池欠压唤醒电池管理系统的保护电路 实用新型 2020.04.29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24 ZL9.8 一种级联多电平电池储能系统子模块电容预充电电路 实用新型 2020.07.0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25 ZL0.8 一种电池管理系统CAN通信总线阻抗匹配电路 实用新型 2020.07.0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26 ZL2.8 一种单体电池电压采集电路 实用新型 2020.07.0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27 ZL5.1 一种低成本级联电池储能系统子模块电容充电电路 实用新型 2020.07.0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29 ZL2.5 一种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模拟电池测试工装 实用新型 2020.09.2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30 ZL8.9 一种具有信息实时存储功能的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 实用新型 2020.09.2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32 ZL7.6 一种基于网联型电池管理系统的4G无线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33 ZL6.X 一种电动汽车预充、主动放电控制电路 实用新型 2020.11.25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34 ZL1.6 一种智能集成电池控制单元装置 实用新型 2020.12.21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37 ZL0.1 分布式多端口电源电路、电源系统和机器人 实用新型 2020.12.22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40 ZL8.2 一种分散式动力组件及动力总成系统 实用新型 2020.12.31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42 ZL1.9 一种基于功能安全的绝缘监测电路 实用新型 2021.02.07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43 ZL1.9 一种动力电池箱体用集成面板总成 实用新型 2021.07.12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44 ZL3.6 一种新能源汽车用能量管理及高压电源分配装置 实用新型 2021.09.1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45 ZL7.3 一种储能电池包的固定结构 实用新型 2021.09.18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46 ZL3.1 一种智能集成控制单元电阻器的固定结构 实用新型 2021.10.26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2 贵博放电口对二合一充电机的慢充管理策略软件V1.0 2019SR0009915 未发表 全部权利 国创新能

  7 贵博电池容量衰减方法估算软件V1.0 2019SR0014432 未发表 全部权利 国创新能

  8 商用车电池管理系统控制策略软件V1.0 2019SR0630640 未发表 全部权利 国创新能

  9 贵博基于CAN总线电池数据存储系统软件V1.0 2019SR0839982 未发表 全部权利 国创新能

  10 贵博集中式电动平板车电池管理系统V1.0 2019SR0836787 未发表 全部权利 国创新能

  12 基于电池管理系统的高可靠性数据存储技术研究V1.0 2019SR1179621 未发表 全部权利 国创新能

  14 贵博一种快充时间估计的方法软件V1.0 2020SR1098882 未发表 全部权利 国创新能

  15 贵博消减锂电池自放电造成的压差新思路软件V1.0.0 2020SR1671732 未发表 全部权利 国创新能

  17 贵博在车辆通讯网络中对电池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的软件 V1.0.0 2021SR0018060 未发表 全部权利 国创新能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掌握本次募投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并具有独立进行产品研发的能力,未使用研发团队在原电池生产企业形成的研发成果,故募投项目实施后不存在侵现有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的风险。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电池研发团队成员中,仅周步清曾与原任职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双方于2022年4月17日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约定:“双方一致同意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即乙方(周步清)今后无需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电池研发团队成员周步清曾签署“竞业禁止”条款,现已解除;电池研发团队成员其他成员未签署“竞业禁止”条款。

  (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科大国创少数股东的具体情况,少数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同比例增资,相关安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根据国创能源的工商登记资料、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国创能源少数股东情况、六安智联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联共进”)合伙人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4 六安智联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00.00 1.70

  2022年6月,智联共进、六安智联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次将所持尚未实缴出资的国创能源2,700万元、1,700万元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安徽金安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14日,注册资本为2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502MA8LHU8E06,法定代表人为许杨,住所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金安经济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八楼,营业期限至 2031年5月13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创业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活动;创业(限未上市企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智联共进成立于2022年1月14日,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502MA8NLRDN1U,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谢勇刚,主要经营场所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六安大学科技园A1楼308室,合伙期限至至2052年1月14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少数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同比例增资,相关安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的总额为151,088.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4,0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国创能源。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通过向国创能源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实施该募投项目。

  科大国创与安徽金安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签署的合资协议约定:安徽金安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科大国创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按持股比例同步实缴出资。智联共进及其合伙人亦出具《承诺函》:将确保智联共进与科大国创同比例实缴出资。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少数股东将与发行人同比例实缴注册资本,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规定。

  二、关于(1)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诉讼纠纷的具体情况;目前所处的阶段;(2)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赔偿责任,如发生赔偿事件,发行人是否具备偿付能力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题2】

  (一)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诉讼纠纷的具体情况,目前所处的阶段

  1、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章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持有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4%股权,发行人原实际控制人成员许广德担任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除上述关系外,发行人与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4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7MA1G0A5W4N,法定代表人林涛,

  住所为上海市普陀区常和路318号4幢4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自动化控制设备研发,机电设备研发,智能设备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机电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销售;杆件生产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加工,机电设备生产加工,照明器具生产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其股权结构如下:

  1 上海微波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 2,100.00 35.00

  5 石家庄通信测控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600.00 10.00

  (2)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1日,注册资本1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28L,法定代表人张培培,住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841号702室,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上述诉讼纠纷相关《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诉讼纠纷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 11月,王安位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2017年,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科大国创与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就六盘水市钟山区高中教育城智慧平安校园建设、三所学校食堂及多功能厅的装饰装潢及设备融资代建合作达成意向合作,约定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作为建设方,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科大国创作为联合体成员,以融资代建模式承包六盘水市钟山区高中教育城智慧平安校园建设、三所学校食堂及多功能厅的装饰装潢工程。之后,王安位与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由王安位分包四中、五中食堂装修工程,王安位自2017年6月9日开始施工,2017年7月 28日完工。上述工程完工后,王安位仅收到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59,684,852.77元未支付。

  王安位认为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科大国创应共同承担支付工程款等义务,因而诉请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科大国创向王安位支付装修工程款59,684,852.77元、欠付工程款利息及工程回报收益 31,495,853.3元,共计91,180,706.07元,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六盘水市钟山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该诉讼纠纷相关事实情况为:2017年8月7日,科大国创、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与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融资代建合作协议》,约定科大国创、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的六盘水市钟山区高中教育城智慧平安校园建设、三所学校食堂及多功能厅的装饰装潢工程提供融资代建服务,同时约定“今后签署的项目工程合同与本合作协议不一致的,以项目工程合同为准。”

  《融资代建合作协议》签订后,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六盘水市钟山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融资代建合作协议》项下工程分为“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智慧教育项目”、“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食堂及多功能厅改造项目”分别进行招标。经招投标程序,科大国创中标“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智慧教育项目”,并与六盘水市钟山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智慧教育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了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智慧教育项目,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迪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食堂及多功能厅改造项目”。

  基于上述事实,发行人主张:王安位诉请支付的款项是“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食堂及多功能厅改造项目”项下分包工程款,不属于科大国创中标承包的工程范围,科大国创也未与王安位签订任何工程分包合同,故王安位无权向发行人主张工程款。

  目前,钟山区人民法院已就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庭审,目前仍处于法庭调查阶段,后续将组织第二次庭审。

  (二)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赔偿责任,如发生赔偿事件,发行人是否具备偿付能力

  如前文所述,上述诉讼纠纷中,科大国创中标的是“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智慧教育项目”,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迪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食堂及多功能厅改造项目”。而原告王安位诉请支付的款项是“六盘水市高中教育城食堂及多功能厅改造项目”项下分包工程款,不属于发行人中标承包的工程范围,发行人也未与王安位签订任何工程分包合同,故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相对较小。但鉴于该案件尚在审理中,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发行人存在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4,271.79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50,696.34万元,上述诉讼纠纷标的金额为9,118.07万元。若发生赔偿事件,发行人具备偿付能力,且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较小,但仍存在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如发生赔偿事件,发行人具备偿付能力。

  三、关于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题3】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相关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不存在持有性房地产情形,发行人母公司报表持有性房地产789.38万元,产生原因系发行人将位于高新区文曲路与燕子河路交口软件研发生产楼 5楼房屋出租给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科国创,出租房产面积为2,046.4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途为研发、办公、生产。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参股公司未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发行人及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情况如下:

  房地权证合产字 第110195976号 金湖新村4栋405室 房屋所有权 建筑面积77.16㎡ / 成套住宅 科大国创

  合高新国用(2013)第004号 高新区文曲路与燕子河路交口西北角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权面积19,135.2㎡ 至2063.01.30 工业用地 科大国创

  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0114617号 高新区文曲路355号行业云计算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宗地面积19,135.2㎡/房屋建筑面积10,359.69㎡ 至2063.01.30 工业用房 科大国创

  渝(2017)两江新区不动产权 第000850258号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1幢4-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共有宗地面积45,578.8㎡/房屋建筑面积362.88㎡ 至2053.03.26 商务用地/办公 科大国创

  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 第001088176号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67号负1号1-25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共有宗地面积45,578.8㎡/房屋建筑面积44.19㎡ 至2053.03.26 其他商服用地/停车用房 科大国创

  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 第001088209号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67号负1号1-25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共有宗地面积45,578.8㎡/房屋建筑面积44.19㎡ 至2053.03.26 其他商服用地/停车用房 科大国创

  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 第001088224号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67号负1号1-25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共有宗地面积45,578.8㎡/房屋建筑面积44.19㎡ 至2053.03.26 其他商服用地/停车用房 科大国创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542号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12幢10902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宗地面积41,736.73㎡/房屋建筑面积286.59㎡ 至2053.06.25 -/办公 科大国创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543号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12幢10903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宗地面积41,736.73㎡/房屋建筑面积287.07㎡ 至2053.06.25 -/办公 科大国创

  皖(2018)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71114号 柏堰科技园明珠大道北侧(创新大道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权面积31,992.43㎡ 至2068.08.04 工业用地 国创新能

  皖(2022)六安市不动产权第8055860号 金安区三十铺镇长淮路以南,新安大道以东,山源路以北,西湖路以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权面积127,451㎡ 至2072.05.31 工业用地 国创能源

  注:1、科大国创建设的“软件研发生产楼”项目面积为51,398.86平方米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2、国创新能建设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及智能电网储能系统生产基地”项目面积为49,795.66平方米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发行人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中,1处面积362.88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及3处停车用房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为“商务用地”或“其他商服用地”,该等房产系用于办公。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现持有的1处办公用房及3处停车用房涉及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该等房产均用于办公,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网站查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公示信息、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亦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

  1 科大国创 - 数据智能行业应用、智能软硬件产品、数据智能平台运营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 否

  2 苏州科大国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软件、通讯及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转让;计算机及通讯系统集成、咨询、服务 软件、通讯及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转让;计算机及通讯系统集成、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3 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软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系统 集成服务等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4 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软件开发及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试验机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试验机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否

  5 安徽科大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软件开发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6 科大国创智联(合肥)股权有限公司 100.00% 股权 股权;科技项目;软件开发、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及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7 安徽科大国创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研发与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电子 和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等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研发与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自动控制、安全防范、智能楼宇、智能交通、公路交通机电工程和 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互联网技术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转化与服务;信息工程咨询、监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8 天津科大国创慧联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00% 商业保理业务 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9 株式会社科大国创 100.00% 软件、电子器械的设计、开发、制造、进出口、销售、操作以及维护、管理以及咨询业务等 软件、电子器械的设计、开发、制造、进出口、销售、操作以及维护、管理以及咨询业务;软件的设计及开发的承揽及技术提供;一般及特殊的劳动者派遣业务;上述各项有附带的所有业务;其他合法的所有业务。 否

  10 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60.00%股权,且通过智联共益间接控制慧联运26.25%股权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11 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有限公司 60.79% 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系统集成;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等 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系统集成;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除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12 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80.00% 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大数据应用研发等 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大数据应用研发;云计算服务;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销售;信息工程咨询、监理及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13 科大国创合肥智能 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70.00%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等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14 安徽科大国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69.40% 电池制造、销售;软件开发、销售等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否

  15 科大国创极星(芜湖)科技有限公司 51.00% 与人工智能有关的应用、软件开发等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航空运营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否

  16 贵州科大国创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计算机软硬件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等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咨询、实施、运维和管理。) 否

  17 江西科大国创云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等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5G通信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否

  18 合肥智联共益股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国创持有76.09%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股权 股权;企业管理咨询。(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19 安徽慧通互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慧联运持有100.00%股权 道路货物运输、配送、包装、装卸、仓储;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研发与运营服务及销售;物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流信息咨询等 道路货物运输、配送、包装、装卸、仓储;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研发与运营服务及销售;物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流信息咨询;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应用;科技咨询与财务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服务;公路、铁路、海运、航空、超大件运输、多式联运;进出口贸易;建材、五金、钢材、物资回收、加工、销售;矿产品、煤炭、焦炭、煤矸石销售;洗煤;机动车销售;道路救援、拖车服务;机动车检测服务、汽车年审代理服务;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一类、二类);货运代理及相关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20 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慧联运持有100.00%股权 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谷物销售;棉、麻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新型金属功 能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粮食收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21 天津科大国创慧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慧联运持有100.00%股权 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等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谷物销售;棉、麻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22 科大国创(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国创智能持有100.00%股权 技术服务及开发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 础软件开发等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23 安徽中科龙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67% 基于龙芯的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面向党政等领域的信创系统产品及服务,提供信息化智能化解决方案及服务 计算机产品研发、推广、设计、生产和销售;信息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城市智能交通系统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电子产品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控制模块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校园网工程建设;工业自动化工程、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产品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24 安徽国创兴泰智慧成长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8% 股权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创业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否

  25 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4% 主要从事智慧城市中智慧灯杆及相关基础设施的综合运营经营和运维管理 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自动化控制设备研发,机电设备研发,智能设备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机电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销售;杆件生产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加工,机电设备生产加工,照明器具生产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26 重庆誉存科技有限公司 10.16% 为企业、政府、行业客户提供智能大数据量化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主要 产品及解决方案有风控SAAS产品、数据业务、监管科技解决方案 一般项目: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电子科技、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 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27 合肥召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90% 大功率电子高压开关组件的设计开发,以及锂电池系统PACK、大型能源系统的组装、生产和集成,主要产品包括大型储能箱(系统集成产品)、大功率电子高压开关(部件级产品)及测试平台系统 从事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修理及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修理及技术服务;软件研发及维护;网络工程,计算机配件及办公用品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容、充电电池及配件、五金塑胶、磨具、电子元器件、电动自行车、汽车零配件、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光学工业设备、通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28 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 2.79% 以量子精密测量为核心技术,为企业、政府、研究机构提供以增强型量子传感器为代表的核心关键器件、用于分析测试的科学仪器装备、赋能行业应用的核心技术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服务 量子精密测量相关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量子计算相关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磁共振设备、分析仪器、光学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研发、生产及销售;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29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1% 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新能源供电系统和新能源路灯(含LED灯具)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30 安徽智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40% 软件园区管理服务等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创业(限未上市企业);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咨询 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否

  31 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安徽)有限公司 4% 提供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孵化等服务等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创业(限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创业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否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不存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8月31日,合肥国创持有科大国创股份数量由58,507,339股减少至58,347,339股,占科大国创总股本比例变更为23.73%;孙路持有科大国创股份数量由16,419,401股减少至14,012,738股,占科大国创总股本比例变更为5.70%。

  经本所律师核查,合肥国创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科大国创600万股股份于2022年8月18日解除质押。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合肥国创将所持公司1,310.50万股股份、1,055万股股份、280万股股份依次质押给国元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以及董永东将所持公司354万股股份质押给国元证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科大国创新增1家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安徽智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智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2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40%股权,发行人监事陈方友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2年4月29日,合肥国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汇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合肥国创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汇支行在与科大国创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5,000万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所律师认为,科大国创的关联交易系按照一般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并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科大国创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科大国创及其子公司新取得4项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1 ZL9.7 一种基于智能算法的客户原因故障识别处理方法及系统 发明 2019.09.26 原始取得 科大国创

  2 ZL8.5 基于响应度衡量的并行LSTM结构海关商品分类方法 发明 2019.01.24 原始取得 科大国创

  3 ZL3.8 一种电池与汇流排焊接的端板结构 实用新型 2022.01.25 原始取得 国创新能

  1 科大国创烟草行业统一卷烟营销工单业务受理系统[简称:烟草营销工单业务受理]V1.0 2022SR1007962 2022.05.05 全部权利 科大国创

  2 科大国创烟草行业统一卷烟营销智能客户服务系统[简称:烟草行业统一卷烟营销智能客服系统]V1.0 2022SR1007963 2022.05.05 全部权利 科大国创

  3 科大国创烟草行业统一卷烟营销知识库系统[简称:烟草营销客服知识库]V1.0 2022SR1007964 2022.05.05 全部权利 科大国创

  5 科大国创烟草行业统一卷烟营销零售客户移动应用系统[简称:烟草营销零售客户移动应用]V1.0 2022SR1008188 2022.05.05 全部权利 科大国创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科大国创新增2家参股公司,即安徽智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安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创业(限未上市企业);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 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1号研发楼1、2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创业(限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创业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022年8月19日,科大国创全资子公司国创参股的合肥召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至2,630.5385万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国创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由3.90%变更为3.76%。

  (五)除《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况外,科大国创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没有限制,主要财产产权明晰,权证齐备,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况外,科大国创新召开1次董事会、1次监事会,具体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经核查,科大国创上述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科大国创及境内子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科大国创及境内子公司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科大国创及境内子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的规定,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①科大国创于2020年取得了编号为GR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6月,科大国创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②子公司云网科技于2020年取得了编号为GR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6月,云网科技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③子公司苏州国创于2020年取得了编号为GR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6月,苏州国创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④子公司慧联运于2020年取得了编号为GR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6月,慧联运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⑤子公司国创新能于2020年取得了编号为GR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6月,国创新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⑥子公司中科国创于2020年取得编号为GR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6月,中科国创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⑦子公司国创软件于2019年9月30日取得安徽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编号为皖RQ-2019-0244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自2019年起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国创软件2022年1-6月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0%。

  ⑧孙公司贵州大数据于2019年12月31日取得贵州省信息技术服务业协会颁发的编号为RQ-2019-0104的《软件企业证书》,自盈利第一年起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贵州大数据2022年1-6月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0%。

  高成长企北研发费用补贴 919,000.00 《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800,000.00 《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5,400,000.00 《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高管[2019]206号)

  2022年人工智能专项政策区级资金 1,126,500.00 《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高成长企业研发费用补贴 1,000,000.00 《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

  2022年市人工智能专项政策资金 1,023,500.00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19]14号)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科大国创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根据科大国创及其主要子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科大国创及其主要子公司近三年来不存在因税务问题而被税务部门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外,科大国创本次向向特定对象发行,在程序上和实质条件上仍符合《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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